就是我在没有收到别人借款的情况下签写了借条是不是我就已经欠别人钱了

时间:2024-03-27 作者:浙江刑事辩护律师

借了钱给别人没写欠条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补写一份,如果对方不愿意,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偿还欠款,出借人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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